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产品中心

PRODUCT

电 话:0898-08980898

手 机:13877778888

联系人:期小姐

E_mail: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药品类)

发布时间:2024-04-19 05:33:42 丨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以岭”牌参松养心胶囊9盒;(二)没收违法所得22元;(三)罚款10000元。

  霍邱县宋店镇贾圩村卫生室涉嫌未能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当事人未能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立普妥”牌阿托伐他汀钙片2盒;(三)罚款10000元。

  霍邱博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流店涉嫌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当事人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拟责令当事人单位改正,并给予警告。当事人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单位改正,并给予警告。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你行政处罚如下: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你行政处罚如下: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以岭”牌参松养心胶囊1盒、“佳宇”牌伊曲康唑胶囊1盒、“仁和”牌非布司他片2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超过有效期的“信谊天平”硝苯地平片10瓶、“立效”藿香正气胶囊2板、“华意”甲硝唑片1板;罚款21000元。

  霍邱县邵岗乡邵岗村卫生室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本)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四)、(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新华”氯霉素片3瓶;2、罚款24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药品盐酸普罗帕酮片1瓶、过期药品硝苯地平缓释片(II)1瓶;2.罚款21000元。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乐鱼体育|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