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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4-14 14:15:19 丨 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公司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号召,借助原材料优势,开发海洋生物制药类产品。主打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其主要原料为甲壳素,是从蟹壳和虾壳中提取的。公司为国内盐酸氨基葡萄糖主要的原料药厂商,在整个产业链上形成一定的优势。公司同时拥有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双批文。制剂产品所用原料药自行生产,质量从源头抓起更可靠,他不含任何辅料和添加剂,非常适合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服用。不同于其他抗炎止痛化学药,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针对骨关节炎病因,修复退变软骨,从根本上抑制致病机理,阻断其发展进程,对引起病痛的骨、关节、滑膜、韧带均能起到修复、再生、抗炎的作用,治标更治本。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良好的疗效,得到了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奠定了其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也让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目前,公司三个规格的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均已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2020年8月份参加国家第三批集采,并于第一顺位中标,取得全国9个省市41%以上的市场份额。

  同时,托拉塞米注射液于2021年11月首家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托拉塞米注射液相对注射用托拉塞米冻干剂型在临床使用上更为方便、安全,减少二次溶解环节,避免药品污染。经过长期使用的临床使用验证,充分证明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肝硬化腹水及相关并发症的诊疗指南》、《慢性肾脏病诊疗指南》等多项权威治疗指南,托拉塞米注射液均作为一线利尿剂写进指南。公司通过专业化、学术化推广,得到众多专业临床专家的认可,托拉塞米注射液的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

  本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品,是一家专业从事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72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41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4个药物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3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拥有4个国家新药品种,其中有3个二类新药,1个四类新药;拥有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产品疗效范围涉及关节炎类、利尿类、安神补脑类、抗病毒及抗肿瘤类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托拉塞米原料药及制剂、硫唑嘌呤原料药、天麻素原料药等。其中,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托拉塞米原料药及制剂、天麻素原料药主攻国内市场,硫唑嘌呤原料药主要出口。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各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模式。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制剂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经销模式又分为总经销和区域经销两种模式。其中重点制剂产品0.24g规格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采用总经销模式销售,0.48g和0.75g采用区域经销模式,并与国内大型医药连锁企业合作,其中0.75g*30粒及60粒包装规格参加国家集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拓展销售网络,销售过程精细化管理,销售业务虽受疫情影响但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需求制定月度、季度生产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个车间,由各生产车间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及GMP要求,负责具体产品生产过程管理。

  公司根据物流部、销售部提供的客户协议、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预测各物料需求量,并与关键供应商签订年供货协议。根据生产能力、价格条件、产品质量等多个条件筛选适合的供应商。原则上一种原材料备用两个以上供应商,采购比例根据价格和质量调整。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的经营策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基本保持平稳。实现营业收入69396.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79.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贻意主持,公司监事曾焕群、张高桥、苏丽萍,公司财务总监吕孙战,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的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一中汇会审[2022]0736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425,789,085.71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及时按照要求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审计业务连续性的综合考虑,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1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诚意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诚意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诚意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意药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2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配套的抵押、质押等担保。

  同时,为保证子公司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诚意”)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康”)和广州三道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道源”)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本议案中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以2021年12月31日的数字为准。上述额度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对外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并购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和票据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实际发生担保时,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可在总担保额度内各公司间调剂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调剂应遵循如下原则:

  1、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

  2、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

  3、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调剂预计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对外担保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担保业务。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凭证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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